附属医院等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2017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继续采取备案制。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下达
省教育厅下达指标数为150项,按照比例要求划分为:重点项目30项,青年项目52项,一般项目68项。综合考量近几年各单位申请与立项等情况,医学部将后两类项目的立项指标直接下达到各附属医院等单位(见附件1),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评审和立项。重点项目由医学部组织评审和立项。
二、资助方式
本年度科研项目继续按青年项目2万元/项、一般项目3万元/项、重点项目5万元/项的额度进行预算,经费由各单位资助或个人自筹。
三、工作安排
1、限项要求:已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且未完成者(指第一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每人限报一项(参与不限)。请各单位加强项目审核,切勿将人文社科类和教育教学类项目上报。
2、各类申报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请各单位抓紧时间组织申报和评审,严格按照立项指标数将评审出的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材料【纸质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汇总备案表(附件3)电子版】于10月25日下午16:00点前交至医学部科研办;申请的重点项目材料(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汇总备案表电子版)也由各单位于10月20日下午16:00点前统一上报。
联系人:石萍,联系电话:86361756、13870603333
医学部科研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