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南昌大学青年人才培育及学科交叉资助计划》(南大校发〔2023〕18 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校组织开展南昌大学青年人才培育(自然科学类)和交叉学科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项目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创新,重点支持围绕国家战略和学科前沿的前期探索性项目,鼓励并优先支持学科交叉和融合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南昌大学青年人才培育及学科交叉资助计划》(南大校发〔2023〕18 号)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1)青年人才培育创新基金项目(自然科学类)
南昌大学校本部从事基础研究的正式在编在岗科研工作人员,原则上男性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3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已获得人才启动资金累积达到20万元以上(含 20万元)、获批学校及以上人才计划、近5年获得项目资助费用累积达到50万元以上、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含青年基金项目)的不在此计划资助范围。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
(2)交叉学科创新基金项目
校本部有较好研究条件、具有较高科研素养的科研工作人员,原则上申请人须主持并完成了至少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近5年获得项目经费累积300万以上。交叉学科创新基金项目试点实施共同申请制,项目申报须由不同学科的两个主持人共同完成,即项目申请人至少为2人,并对项目有同等责任和义务。共同申请制旨在调动科学家交叉合作的积极性,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科学家围绕交叉学科的科学问题进行实质性深度交叉合作研究和协同攻关,进一步促进交叉科学发展。此外,鼓励校本部与医学学科开展交叉研究。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
三、组织方式、支持强度
(1)组织方式
采取公开竞争方式组织申报、遴选,项目由校外专家函评和会评两轮评选,竞争选拔。
(2)支持强度
青年人才培育创新基金项目:
20万元每项(其中,管理和数学学科为 10 万元),计划支持不超过100项;
交叉学科创新基金项目:
50万元/项,计划支持不超过5项;
对有突出潜力的项目将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资助名额。
四、其他申报要求
(1)申报人具有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或从事基础研究的工作经历,且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
(2)项目负责人和共同负责人要求必须是南昌大学及南昌大学附属单位在编在岗职工。
(3)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4)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5)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五、填写方法
1. 申报“青年人才培育创新基金项目”项目填写《南昌大学青年人才培育创新基金项目(自然科学类)申报书》(附件1);
2. 申报“交叉学科创新基金项目”项目填写《南昌大学交叉学科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
六、材料提交
申请人填写项目申请书,经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盖章确认后,于2023年4月21日前报送科学技术处。申请纸质材料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单位 姓名 项目类别.doc”,交由学院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收集整理后报送至科学技术处。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要弘扬科学家精神,遵守科研诚信。已获得支持的或内容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一经查实,将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2、本项目实施项目负责人承诺制,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直接经济和法律责任。
3、咨询方式: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处(前湖校区办公楼221室),联系人:朱学锋 付丹,联系电话:0791-83969143 0791-83969145。
附件3-关于印发《南昌大学青年人才培育及学科交叉资助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