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有关单位:
江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2023年度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2023年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已正式发布。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青年基金项目
主要支持青年科研人员自主选题,独立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青年科研人才快速成长。
(二)面上项目
主要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的科研人员,瞄准学科发展前沿自主选题,开展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较为深入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杰出青年基金(原创探索类)项目
杰出青年基金(原创探索类)主要支持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有望获得国家优秀青年基金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遵循科学规律,聚焦前沿,突出“从0到1”原创,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培育引领性原创基础研究成果。
(四)重点项目
主要支持有较强科研基础和研究实力的优秀科研人员,针对已有较好研究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职在岗人员(含获得中国永久居留权证的外国籍专家),应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人事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2.申报人具有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或从事基础研究的工作经历,且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9个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报项目的研究。
3.申报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脱产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青年基金项目除外)。
4.参与人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含)。
(二)有关要求
1.当年有主持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不得作为申报人再申报该类型项目(如有面上项目在研,则不得作为申报人再申报面上项目)。
2.每人每年只能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时不受上述限制)。
3.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4.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率超过50%),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国家及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也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单位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5.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6.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7.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三、支持强度、执行年限及支持领域和方向详见申报指南。
四、限额推荐要求
根据文件要求,南昌大学限制申报数量350项。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原创探索类)项目申报数总和不超过总指标数的25%。收到材料超过限制申报数量时,科技处将聘请专家组做出评议。
五、项目申报方式和时间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请项目申请人于2023年 5月 4日—2023年5月19日中午12时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kjt.jiangxi.gov.cn/egrantweb/)进行网上填报(新申请项目的申报人致电科研与研究生办石萍老师索取登陆帐号和密码;原有的申报账号和密码可继续使用),超过截止时间提交,科技处将不予受理、不予退回。提交后可直接打印1份纸质申请书(不须等待审核)、附件材料以及本单位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于5月19日中午12:00前由各学院统一交至医学部科研与科研生办。
联系人:石萍 电话:86361756
2.2023年江西省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医学部科研与研究生办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