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单位:
根据《医学部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实施办法(暂行)》(南大医字[2017]17号,附件1),现着手启动2018年度该基金项目申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划分和资助额度
经研究,2018年该基金拟支持20项,其中校本部单位10项,临床医学院10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
二、申请人资格和条件
1、该基金资助范围为2014年(含)以来入职的博士毕业生或2014(含)年以来获博士学位的在职教师。具体年龄要求为申请人2014年1月1日止未满3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申请人自2014年始至今未获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除外)。
三、项目经费开支范围
基本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项目资金开支范围”执行。但不报支差旅/会议/学术交流、劳务和办公设备等费用,经费需在周期内使用。
四、研究期限和起止年月
1、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五、工作安排和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申请人填写《申请书》(附件2),并将博士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附件;
2、各单位将申请材料【纸质申请书及附件(装订在一起)一式三份、汇总表(附件3,含电子版)】于4月16日下午16:00点前报送至医学部科研办。
3、待医学部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后予以批准立项并尽快发放经费使用手册。
联系人:石萍 联系电话:86361756 13870603333
医学部科研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