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单位(部门):
为全面反映我部2015年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取得的成绩、主要经验和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2016年的各项工作安排,根据南昌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在撰写2015年工作总结时,要对照《南昌大学2015年工作要点》、《南昌大学医学部2015年工作要点》以及本单位的工作计划,认真总结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总结不能停留在对工作的叙述上,应包括工作举措、成绩、亮点,并尽可能以对比、表格、数据等形式体现,一般不超过5000字。对于学校、医学部2015年工作要点和中有明确要求又未能完成的工作,须专门做出说明。
二、各单位(部门)在制定2016年工作要点时,要结合形势,以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及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为契机,科学谋划未来一年的工作。要点应包括工作的目标思路、重点工作、主要举措等,形成工作纲要,并尽可能以对比、数据等形式体现,一般不少于2000字。
三、根据《南昌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暂行办法》(南大字〔2015〕10号)要求,各单位(部门)在《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要点》中,同时需报告履行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上报情况作为年底综治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之一。
四、各单位(部门)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书面稿(须经单位盖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和电子稿送(发)至医学部党政办党务科(东湖校区医学部办公楼303室),联系人:李平,联系电话:0791-86360885。医学部将综合各单位(部门)上报的材料形成《医学部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要点》报送学校。
五、根据学校要求,各单位(部门)上报《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要点》至医学部党政办的同时需报送学校两办文秘科(具体上报时间和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大办字[2015]32号)。
六、各单位(部门)上报的材料是学校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和制定工作要点的基础和重要依据,各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撰写,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认真审阅、严格把关。
南昌大学医学部党政办公室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