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昌 大 学 医 学 部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普通本科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中心:
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全面检验教学效果、为教学改革收集教学信息的重要途径,也是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即2018年春季)期末考试将于第17-18周(2018年6月25日-7月8日)进行(除个别专业、个别课程提前进行了考试外),为切实做好医学部本学期普通本科生的各项期末考试工作,规范考试管理,提高考试质量,创造良好的考试氛围,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各学院、中心、教研室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规范管理,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学期普通本科生的各项期末考试工作。
考风考纪要求:
1、考试座位的编排:本次考试采用的考场均为150座大教室,考试前学生年级必须预先按下图标红区域,按先中间,后两边的原则编排好考生座位表,60人以下班级正中间一竖排一律不得安排座位,60人以上班级待红色区域排满后方能在正中间竖排编排座位,对于未编排考生座位表的考场一律不发试卷考试。座位表编排好后,由学习委员考前15分钟在教室黑板上公布,为防止篡改,必须将盖有年级公章的原始座位表附于黑板一角,供监考教师核对。擅自换座位,篡改座位表者一经查实,即按考试舞弊处理。(对于大学英语等分班考试的英语教学班级,由相应教学班级的班长负责编排各自小教室考场的座位表,其余同上。)
150座大教室考生座位示意图
讲 台 |
第一排 | 03 | 02 | 过 道 | 01 | 01 | 过 道 | 02 | 03 | |||||||||
第二排 | 04 | 05 | 06 | 06 | 05 | 04 | |||||||||||
第三排 | 09 | 08 | 07 | 07 | 08 | 09 | |||||||||||
第四排 | 10 | 11 | 12 | 12 | 11 | 10 | |||||||||||
第五排 | 15 | 14 | 13 | 13 | 14 | 15 | |||||||||||
第六排 | 16 | 17 | 18 | 18 | 17 | 16 | |||||||||||
第七排 | 21 | 20 | 19 | 19 | 20 | 21 | |||||||||||
第八排 | 22 | 23 | 24 | 24 | 23 | 22 | |||||||||||
第九排 | 27 | 26 | 25 | 25 | 26 | 27 | |||||||||||
第十排 | 28 | 29 | 30 | 30 | 29 | 28 |
2、考试时,考生应持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提前进入考场,无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考试时须将证件置于桌面,以便监考教师核对。
3、考生进入考场后,须检查桌椅、墙壁上是否写有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并及时报告监考教师,如有未报告者,无论该字迹是谁写的,该座位考生按舞弊论处。
4、闭卷考试时除必要的文具之外,其他任何与考试相关的物品如手机、小抄、草稿纸等,一律不得带进考场,考试之后如发现上述物品,无论是否使用,一律收缴并按舞弊处理;开卷考试只能携带纸质材料进考场,手机等通讯工具禁止使用,考试全过程必须独立完成,违者按舞弊处理。
期末阅卷、成绩录入与归档工作:
一、各学院要组织教研室或命题教师对各课程试卷进行评阅,原则上要流水阅卷。试卷评阅前要统一评分标准,把握好评卷尺度,力求试卷评阅客观、公正。必须杜绝漏改、错改等教学差错的发生。试卷评阅结束后应认真统分和复核,发现的错误应及时予以纠正。
二、成绩上报、录入:
1、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应于考试结束三天内完成成绩评定和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工作(网址:。注意成绩经检查无误后要点击“送审”, 缓考的考生打上“缓考”标记, 舞弊的打上“违纪或舞弊”标记,缺考的一律打上“缺考”标记)。教务处将于考试周结束后一周在南昌大学办公网公布未录入成绩的教师名单。
任课教师在录入成绩时,须分别给出平时、期中、期末三部分成绩,期末成绩一般不能超过60%。
2、补修、重修学生的考试成绩请任课老师录入到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成绩送审后,请任课教师打印并送交《学生成绩单》和《考试情况分析报告》至学院保存。因故不能按时完成评卷工作的任课教师,须于2018年7月11日前经教研室和分管教学院长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3、实验、见习单独为一门课程的,请各学院、中心及教研室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单独给出成绩。
三、成绩报送后,各教研室应组织教师按照《南昌大学教学考试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各考试课程的试卷整理、装订,成绩归档、试卷分析等工作。
其他说明及要求:
1、医学部教务办制作的考试安排表,各课程考试时间如有变动,以医学部教务办通知为准;考试安排表中各项考试如与其他教学活动有冲突,原则上以考试安排为主,请相关部门和教学管理人员作好调剂;如教室安排与考试有冲突的,请及时与医学部教务办联系,由医学部教务办统一协调。
2、未尽事宜,请与医学部教务办联系,电话:86361329、86363159。地点:医学部南院(东湖校区)办公楼二楼203室、230室。
南昌大学医学部教务办公室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