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加强对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研究生自主开展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2015年度省教育厅继续设立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省级项目”),与此同时,学校将设立南昌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校级项目”)。现就申报上述两个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我校已经注册的2014级全日制在校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名额
1、医学部省级项目申报名额为35项(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13项,专业学位研究生22项)。
2、医学部校级项目申报名额为70项。
三、申报程序
1、个人填写申请表
申报省级项目的研究生需填写《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一),申报校级项目的研究生需填写《南昌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二),一式陆份,于5月18日之前上交医学部研究生办公室201。
2、医学部评审并公示
医学部组织专家分别对申报省级项目、校级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至少公示三天,按照省级、校级项目申报名额数将申报材料和项目汇总表,连同电子文档,于2015年5月22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419室)。
3、学校审批
研究生院审核后呈报校领导审批,将省级项目的申报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将校级项目的审批结果公布。
以上材料请按规定时间上交,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
1、申请项目是申请人独立的科研项目,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新内容,可望取得创新性成果;技术开发的项目必须具有可行性,且有一定的市场前景;申请人指导教师的在研项目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2、每个项目只能有一位项目负责人,每一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只能有一名学生申报。
3、每个学院可分别推荐最多5个省级、校级项目的候补项目。
4、省级和校级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南昌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