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掌握研究生培养情况,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教育检查评估制度,切实保证我部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拟对2021年度(春、秋季)需申请学位的博、硕士研究生进行中期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2018级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及专业型);
2、需申请专业学位博士的在职研究生;
3、需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及专业型)。
二、检查内容
1、教学与临床实践
①非临床专业研究生的教学实践:教学时间、教学对象是否按要求进行;是否指定讲师以上的教师带教;是否达到预期目的(统招生提供教案,在职生不做要求);
②临床专业研究生的临床实践:专业临床实践时间、管床数以及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病种及例数是否达到要求(专业型博士提供培养手册,临床、口腔专业型硕士提供规培轮转手册;提供本人经治的手写完整病历不少于三份,用专门病历纸写);
③专业和专业外语课的学习内容、方式和学习情况。
2、科研情况
①查阅文献情况(提供文献阅读记录本及打印精读文章30-40篇),综述是否完成、是否发表;
②科研课题设计是否合理,是否有创新性,是否进行了公开开题(未完成开题报告者,不得参加教学检查);
③课题进展是否按计划进行,原始记录是否真实、及时、完整(提交原始实验记录本),实验原始记录格式需参照《南昌大学医学部科学研究实验记录规范》;专业型研究生做临床课题需将临床课题原始资料、数据分析等相关内容写到记录本中;
④查阅文献方面需提供打印精读文章30-40篇(提供文献阅读记录本);
⑤学术讲座需提供不少于6次(博士要求10次,每次不少于400字)的手写小结(提供学术活动登记本);
⑥培养手册是否填写完整,必须要有导师及学科点的意见及签字。
三、检查分组
第一组:基础医学院;
第二组:转化医学院;
第三组:药学院;
第四组:公共卫生学院;
第五组:护理学院;
第六组:口腔医学院;
第七组:眼视光学院;
第八组:第一临床医学院;
第九组:第二临床医学院;
第十组:第三临床医学院;
第十一组:第四临床医学院;
第十二组:人民临床医学院;
第十三组:儿科临床医学院;
第十四组:附属肿瘤医院;
第十五组:附属妇幼保健院;
第十六组:附属胸科医院。
南昌市外教学医院可在当地进行检查,检查结果12月10日前报医学部研究生办公室。检查结果为“优秀”或“不合格”者,将其材料寄回给相关学院进行复核。
四、检查时间
2020年11月16~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负责单位自行安排)。
五、有关要求
1、没有及时缴纳学费的不得参加教学检查(名单由研究生办下发);
2、检查组采取“学生汇报——分工检查提问——合议点评——分项打分”的检查形式,检查结束后,把各项得分情况填写在考核表中,并就是否通过检查或建议延期签署具体意见;
3、被查学生主要就教学实践、临床实践、科研情况等进行汇报并提交一份书面材料,学术型研究生汇报科研情况、专业型研究生汇报专业实践情况为主;
4、注意提醒导师通知明年要答辩的在职生参加本次中期检查并于11月9日前上交中期检查申请安排表(附件一)到学院,各学院在11月11日之前将本单位要参加的在职生名单(附件2)发给我办核查,逾期将不安排检查;
5、检查组由3-5位有实际指导研究生经验的专家组成;
6、学院督导参与检查和巡视;
7、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各负责单位要确定具体的检查形式和时间并提前公布;
8、12月10日前各负责单位将参加检查学生的培养手册、成绩汇总表、检查总结报告交医学部研究生办公室。
南昌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