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比例与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类型 | 缺额计划 | 备注 |
内科学(心血管病) | 全日制 | 专业型 | 1 | 第三临床医学院(1) |
内科学(呼吸系病) | 全日制 | 专业型 | 8 | 附属肿瘤医院(1)、附属胸科医院(4)、第三临床医学院(3) |
内科学(消化) | 全日制 | 专业型 | 3 | 第三临床医学院(2)、人民临床医学院(1) |
内科学(血液) | 全日制 | 专业型 | 2 | 第三临床医学院(1)、人民临床医学院(1) |
内科学(肾内) | 全日制 | 专业型 | 2 | 人民临床医学院(2) |
内科学(风湿) | 全日制 | 专业型 | 2 | 人民临床医学院(2) |
内科学(传染) | 全日制 | 专业型 | 4 | 附属感染病院(4) |
儿科学 | 全日制 | 专业型 | 4 | 附属妇幼保健院(2)、儿科临床医学院(1)、人民临床医学院(1) |
老年医学 | 全日制 | 专业型 | 2 | 人民临床医学院(2) |
神经病学 | 全日制 | 专业型 | 4 | 附属胸科医院(2)、人民临床医学院(2)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全日制 | 专业型 | 1 | 附属精神病院(1)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全日制 | 专业型 | 2 | 附属皮肤病院(2) |
急诊医学 | 全日制 | 专业型 | 1 | 人民临床医学院(1) |
全科医学 | 全日制 | 专业型 | 4 | 人民临床医学院(4)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全日制 | 专业型 | 1 | 人民临床医学院(1) |
外科学(普外) | 全日制 | 专业型 | 10 | 附属肿瘤医院(6)、第三临床医学院(1)、人民临床医学院(3) |
外科学(泌尿外) | 全日制 | 专业型 | 2 | 附属肿瘤医院(1)、人民临床医学院(1) |
外科学(神外) | 全日制 | 专业型 | 4 | 附属肿瘤医院(1)、第三临床医学院(1)、人民临床医学院(2) |
外科学(整形) | 全日制 | 专业型 | 3 | 人民临床医学院(3) |
外科学(胸心外) | 全日制 | 专业型 | 8 | 附属肿瘤医院(2)、附属胸科医院(4)、第三临床医学院(1)、人民临床医学院(1) |
儿外科学 | 全日制 | 专业型 | 2 | 儿科临床医学院(2) |
骨科学 | 全日制 | 专业型 | 7 | 第三临床医学院(4)、人民临床医学院(3) |
妇产科学 | 全日制 | 专业型 | 2 | 第三临床医学院(1)、人民临床医学院(1) |
眼科学 | 全日制 | 专业型 | 3 | 第三临床医学院(3) |
麻醉学 | 全日制 | 专业型 | 4 | 附属妇幼保健院(1)、附属肿瘤医院(1)、第三临床医学院(1)、人民临床医学院(1) |
临床病理 | 全日制 | 专业型 | 2 | 第三临床医学院(1)、人民临床医学院(1) |
肿瘤学 | 全日制 | 专业型 | 4 | 附属肿瘤医院(1)、第三临床医学院(2)、人民临床医学院(1) |
放射肿瘤学 | 全日制 | 专业型 | 2 | 附属肿瘤医院(2) |
放射影像学 | 全日制 | 专业型 | 4 | 附属妇幼保健院(1)、附属肿瘤医院(1)、第三临床医学院(1)、人民临床医学院(1) |
超声医学 | 全日制 | 专业型 | 1 | 第三临床医学院(1) |
核医学 | 全日制 | 专业型 | 2 | 附属肿瘤医院(1)、人民临床医学院(1) |
医学遗传学 | 全日制 | 专业型 | 2 | 附属妇幼保健院(2) |
口腔医学 | 全日制 | 专业型 | 3 | 第三临床医学院(1)、人民临床医学院(2) |
二、调剂原则
凡调剂生源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取得复试资格: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 a 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校 2021 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只接收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的考生调剂;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052)只接收一志愿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052)的考生调剂;对于本科阶段为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的专业学位考生,只能申请调剂到相同的二级学科专业(详见招生简章说明);
3、申请调剂考生只能填写一个专业(调剂内科学或外科学的考生需选择到具体研究方向),多报或不选研究方向视为无效报名;
4、对申请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内的调剂考生,原则上按调剂该专业或研究方向考生(剔除不合格考生,包括填报多志愿考生、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等)的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初试成绩相同的优先外国语成绩高的考生),按照调剂计划比例确定调剂成功考生名单。如遇考生不按要求确认或调剂成功后放弃,将视情况补充调剂考生。
三、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1)考生填写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于4月5日08:00-20:00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中按要求填报调剂我校相关专业志愿。
(2)学院审核调剂。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内将拟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后,汇总拟调剂考生总表报研究生院审核。
(3)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发出调剂复试通知。经过院系挑选的考生,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知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医学部网站届时的相关通知(http://jxmu.ncu.edu.cn/rcpy/yjsjy/index.htm)。
(4)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提交时间
1、《南昌大学 2021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提前审查盖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 打印件( 网址 :http://www.chsi.com.cn/x lcx/bgcx.jsp);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证明;《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填写完毕后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3、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以上材料需于2021年4月9日前在“学信网”提交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纸质材料在4月15日之前邮寄给各复试医院,所提交材料均不退还。以上材料入校时将查验原件,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要求(复试设备、时间安排、复试内容等)
(一)复试方式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文件精神和南昌大学的要求,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二)网络远程复试要求(考生须准备的软、硬件设施及环境要求)
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为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学生端操作指南见。
1.“双机位”硬件:
考生远程参加复试需双机位进行,分别使用电脑和手机登录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
第一机位:电脑,不得使用耳机。需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功能。
第二机位:手机或pad等平板设备(安卓系统或苹果系统),建议准备手机支架。
双机位操作:考生双手摆放桌面,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处,完整拍摄到考生双手以上身体部位。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1m处拍摄,可以拍摄到考生侧面及主设备电脑全屏幕,需保证面试考官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2.软件:
1)电脑:需下载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
2)手机或pad等平板设备:需下载安装最新版学信网app,安装后请允许学信网app使用摄像头、扬声器、存储空间、网络等权限,以保证正常进行实人验证。建议安装支付宝(实人验证用)。
3.环境要求:
考生应选择安静、独立、无干扰、光线适宜的复试环境。可视范围内不能有相关资料,不得有其他人在场;须关闭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移动设备、应用程序及其他任何电子设备等,不得出现其他声音。
复试期间“双机位”应一直显示远程复试界面,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考生需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能满足复试要求,建议考生尽可能准备至少两种网络方案:有线网络、无线网络、4g/5g网络等。建议电脑优先使用有线网络;手机电量保持充足。
正式复试前,考生需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配合各学院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与模拟演练(包括学院要求的备用平台),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通知,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复试时间
4月9日-13日。
六、复试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总分为250分。其中,专业基础考核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考核及格分均为6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及格线为3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合格者,将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调剂志愿考生:(初试分数/初试总分值)*50 (复试总分/250)*50。
注:初试总分值即考生初试各科目满分值相加。统考类初试总分值500。录取时分专业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二)录取原则
1、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综合成绩正好处在某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综合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初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招生计划也无法追加,则并列的考生均不录取。录取后,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排名高的优先选择所要调入的医院。
2、学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录取。
4、所有全日制学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其中全日制定向考生须于拟录取公布后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所有定向生(含全日制定向、非全日制定向)须于拟录取公布后6月20日前签订相关定向培养协议;非定向生及定向生中的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于拟录取公示结束前将档案调入学校(应届生可推迟至7月)。
5、调档、政审:考生的调档和政审工作由学院组织,拟录取公示结束前完成。
6、我院除支教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应于录取报盘前提交学校审核,录取报盘结束后按教育部规定不再予以办理。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7、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事项
学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欢迎广大教师和考生对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为:0791-86361756,投诉邮箱:。
南昌大学医学部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