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为进一步做好“互联网 ”时代学位论文“质量监督工程”,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管理,学校充分利用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网上对所有校级盲审的学位论文进行评审。根据《南昌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盲审对象
1、本次申请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已被抽到盲审而当时未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如本次需要申请学位;
3、凡在此之前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或虽答辩通过但未获学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而延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本学期申请学位时其学位论文直接参加校级盲审;
4、所有申请学位的在职博、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免盲审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免校级盲审(仅限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1)硕士研究生:以南昌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时学生可排名第二)在本专业ssci、cssci、sci、ei源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含录用通知书)至少1篇。提前申请学位者除外;
(2)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至少有2篇论文被ssci收录;或有3篇论文发表在sci源刊上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4篇发表在cssci源刊上或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或有2篇论文发表在sci或ei源刊上[或被sci、ei(核心)之一收录],其中有1篇论文发表在sci一区源刊上。
三、盲审时间安排及要求
1、2018年11月2日之前,参加盲审的研究生将抽检论文按照要求提交到东湖校区办公楼研究生201办公室,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盲审的要求(即抽检的学位论文不出现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作者来源的字样,在读期间研究成果务必保留),具体格式详细见《南昌大学盲审抽检学位论文封面样式》(附件2);
(2)填写《南昌大学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信息汇总表》(附件3);
(3)纸质版论文定稿表一份(附件5);
(4)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一份);
(5)学位论文pdf格式电子版(命名:10403_二级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代码_学号_lw 如:10403_100201_4*******_lw);
(6)博士研究生还需填写《南昌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附件4)(命名:10403_二级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代码_学号_zpb 如:10403_100201_4*******_zpb);
(7)学位论文盲审的评阅费(统招博士送审5份,每人共1500元;硕士送审2份,每人共400元;在职博士送审5份,每人共2750元,在职硕士送审3份,每人共1200元)从学校可报销评阅、答辩费中抵扣。统招生评阅费不足部分由学校贴补。
各研究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盲审论文等材料,过期无法上传论文,将顺延至下次申请学位时盲审。
2、申请免盲审的同学需在10月22日- 10月26日前将杂志原件(或录用通知原件)及复印件(导师需签字)和南昌大学申请免盲审名单汇总表(附件1)交至研究生办公室。
3、未抽到盲审及免盲审同学的论文评阅专家由学位点负责统一指定并寄送,学位点不在本单位的由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指定专家和寄送论文,评阅专家要求是外单位的博、硕士生导师。研究生持论文定稿表和送审论文到研究生办公室领取评阅相关材料。
4、注意事项:
(1)所有论文最后均需附上与论文相关的综述;
(2)字数要求:①学术型博士:论文正文部分不少于5万字。②专业学位博士:论文正文部分不少于3万字。③学术型硕士:论文正文部分不少于1.5万字。④专业学位硕士:论文正文部分不少于1万字。(正文指从封面到论文参考文献,不包括综述);
(3)所有申请学位博士需上交在读期间符合申请学位已发表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4)如需在2018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的在职博、硕士研究生需按附件6格式,在10月31日前发邮件至gfchen@ncu.edu.cn。凡不在该名单内的研究生,学校本学期将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5、2018年12月初,学校回收整理返回的盲审意见,并将盲审意见反馈有关学院。
四、学位论文学术不端系统检测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术道德建设,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本学期将继续对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拟申请学位的所有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及各类在职研究生。
(二)具体要求
1、提交时间
交盲审材料时一并提交;
2、电子版学位论文要求
提交检测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只需论文封面和正文部分为了不影响检测数据上传,硕士电子论文大小须在2m以内,博士论文须在4m以内(若论文过大可删除论文中所有照片和图);学位论文命名方式: 学号_作者_专业.doc如4165*_张三_内科学.doc。
3、学部将对检测重合率在30%以上的学位论文聘请专家进行论证,视情节轻重,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及学校文件,给予严肃处理并禁止其答辩申请。
南昌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办公室
2018年10月20日
附件三、南昌大学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信息汇总表.xls